(一) 實施內容:為營造平價及友善的公共托育環境,提升托育品質,讓家長安心就業,鼓勵生育,本府利用公有空間,結合民間資源設置公共托育中心,提供未滿2歲之兒童日間托育服務,另結合政府及社區相關資源,提供本市學前嬰幼兒及其家長,如幼兒成長及親職教育及等各項友善社區親子教育及服務。
(二)辦理期程:100年至107年
(三)重要成果:截至105年5月底,共設置43處公共托育中心,核准收托人數2,500人,累計收托數5,427人次(男2,726人;女2,701人),累計提供社區親子服務157萬4,327人次(男741,774人;女832,553人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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